案情简介:王某与林某自由恋爱结婚,婚后生有一子林某某。王某突发急性阑尾炎,被丈夫及家人送到当地医院进行手术。由于手术失败酿成二级甲等医疗事故,王某从此成了植物人。林某以与王某分居已六年多,不能像正常人一样过夫妻生活,双方无夫妻感情可言为由,向当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003年l2月1日,当地法院做出准予原告林某与被告王某离婚判决。2004年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援助。律师接受指派后走访了王某工作的学校、医院及林某工作的单位,取得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为王某提起上诉。在上诉过程中罗荣律师紧紧抓住有力证据,不论在法院听证,还是在法庭取证或法庭辩论上,都依法、依德、依理全力以赴为当事人力于俱争,并被上诉法院全部采纳其代理诉求。上诉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双方夫妻感情仍为良好,家庭尚未破裂,依法做出了撤消一审判决,驳回林某离婚的诉讼请求。
律师奇迹般地使法庭做出这样的终审判决为植物人王某能获得公平和正义,得到其应有的合法权益争取到了时间和空间,为其下一步争取合法权益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案件点评:该案为一宗特殊的离婚案,其特殊在于被告是6年期的植物人,一审法院做出准予离婚的判决不是没有理。但我们的法律援助律师,能奇迹般地使上诉法庭做出不予离婚的终审判决,更具有法律依据,更体现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以人为本,以事实为根据的亮点。
案情简介
原告林某,与领导关系密切,社会关系广泛,处强势地位。被告王某,小学教师,家庭成员都是普通工人,加上本人成植物人,处弱势地位。
王某与林某自由恋爱结婚,婚后生有一子林某某。王某突发急性阑尾炎,被丈夫及家人送到当地医院进行手术。由于手术失败酿成二级甲等医疗事故,王某从此成了植物人。林某以与王某分居已六年多,不能像正常人一样过夫妻生活,双方无夫妻感情可言为由,向当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003年12月1日,当地法院作出准予原告林某与被告王某离婚判决2004年4月初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王某姐姐的申请,指派律师进行法律援助,担任王某的上诉代理人。
接到指派后,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特别大,认为一审判决滴水不漏,这场官司她必输无疑,对她这样的年青律师而言是一大忌讳。领导担心她被此案弄得一头露水。对方当事人林某传出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推翻他们的判决。朋友更是歉她退出此案,避免被这么一个法律援助小案件把自己的名声和才华给损了。媒体也参与讨论认为一审法院判决是站得住脚的。在强大的压力下只有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律师接受了指派立即赶赴当地进行调查取证,先后走访了王某工作的学校、医院及林某工作的单位,对事件的前前后后进行了详尽地了解,取得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经过她的详细分析,认为案件有可以推翻一审判决的新的证据:律师在掌握了大量事实证据的情况下,为王某提起了上诉。在上诉过程中律师紧紧抓住有力证据,不论在法院听证,还是在法庭取证或法庭辩论上,都依法、依德、依理全力以赴为当事人力于俱争,并被上诉法院全部采纳其代理诉求。上诉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双方夫妻感情仍为良好,家庭尚未破裂,依法作出了撤消一审判决,驳回林某离婚的诉讼请求。
该案为一宗特殊的离婚案,其特殊在于被告是6年期的植物人,一审法院做出准予离婚的判决不是没有理。但我们的法律援助律师,能奇迹般地使上诉法庭做出不予离婚的终审判决,更具有法律依据,更体现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以人为本,以事实为根据的亮点。它得到社会特别是妇女家庭社团的认同和高度赞扬,王某的家人对此激动地说:律师帮了无权无势的我们,把我们只抱一线希望的事情全然实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