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中午12时多,肖女士在自家房里整理物品。当天,他们一家要搬到南宁市江南区政府部门为他们临时安排的安置房里。至此,这场持续了一年多、被人称为拦停了在建大桥的南宁最牛“钉子户”拒迁事件(详见本报1月10日第8版报道)得到圆满解决。
“谈判”很克制
当天,江南区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与肖女士一家进行“谈判”,过程虽然艰难,但结局还算圆满。上午8时多,记者来到星光大道西一里4号,一座残破的楼前,集聚了江南区公安、城管等多部门的工作人员。虽然人数众多,但这些工作人员都站在距离“残楼”20多米处,没有采取什么行动。
今年1月9日,记者到该处采访时,这座楼的一、二单元已被拆除,近3个月过去了,“残楼”仍是老样子,只是楼背后的在建大桥已经修到了楼下面,楼的左侧桥墩也已经筑好。在建大桥的“合龙”工程势在必行,这座“残楼”成了无法回避的障碍。
“残楼”三单元405号房的阳台上,仍然挂着几件衣裳。记者来到该房门前时,江南区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正在与房内的肖女士协商。记者看见,一位中年男子,正隔着一道防盗门,对房内的肖女士说:“……你应该以国家利益为重……”而肖女士则表示:“国家利益当然重要,但政府也得考虑老百姓的住房问题。”
在2007年动迁时,肖女士一家提出了35万元的补偿要求,由于这比她房屋评估的24万元高出太多,相关部门没有答应。其后,随着房价飙升,肖女士又提出了在同等地段置换一套同面积新房的要求,同样没得到答应。
当天,肖女士隔着防盗门对记者说,现在她新提出的要求是,赔偿36万元,并提供一套廉租房。但门外的那名中年男子没有答应她的这一要求。肖女士拒绝与他继续交谈,走进了房内。楼下有群众议论说:“这又不是开发商征地,建大桥是公益工程,老百姓应该支持。”
到上午10时多,肖女士的丈夫黄先生回到家门口,夫妻俩一番协商,最终又提出了新的补偿要求。相关部门表示,可以同意她的部分条件,只要签订协议,就可以将补偿款给她。肖女士提出要当场给现金,最后,相关人员与黄先生一同离去。
对面“钉子户”被强拆
在等待黄先生等人回来的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又来到肖女士家对面的星光大道西一里12栋。
工作人员来到4楼,一道铁门挡住了去路。这次,工作人员直接将铁门拆下搬走。在楼梯的转角处又是一道铁门,工作人员再次拆除。拆开504号房的防盗门,警务人员率先进房,业主并不在家。记者看见,房内有冰箱、电视等物,两间卧室的床铺都没有拆。
相关负责人叮嘱工作人员,对房内物品一一摄像,并有专人对物品进行了登记。核定物品后,搬家公司的人开始搬运屋内物品。
在建大桥的业主——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城投公司)拆迁部副主任利俊奎告诉记者,在强拆前,他们多次与504号房的业主进行协商,可对方坚持要置换同等地段的同面积新房,不符合赔偿条件。此后,该业主拒绝协商,并不再回该房子居住。他们只好向南宁市建委申请行政裁决。
利俊奎说,此次强拆经过了相关部门的批准,程序是合法的。
“钉子户”自行搬走
据了解,相关部门之所以对肖女士一家始终保持克制,是因为肖女士一家始终没有拒绝协商,而且还通过司法程序来谋求解决之道。3月26日,肖女士拆迁一案曾在法院接受审理,但当天并未判决。
4月3日中午12时多,肖女士的丈夫黄先生回家。不久,工作人员带他去看临时安置房。记者再次来到他家,这次肖女士开门让媒体记者走进房内。她说,经过一上午的折腾,她头脑很乱,已经答应了政府部门的赔偿条件。
说着,肖女士开始收拾房间内的鞋子等物品。他们一家在当天下午1时多搬离这间坚守了一年多的“孤岛”。自记者1月9日对肖女士一家首次采访后,他们一家一直住在这儿,相关部门没有断他们的水电。
就大家关心的赔偿问题,肖女士一家均称,政府部门是按2006年的平均价赔偿给她的,只是为他们临时找了一套安置房。江南区政府和城投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也称,赔偿条件与以往对其他住户的赔偿条件相同,但考虑到肖女士一家的困难,为他家临时找了一套安置房。
至此,拦停在建大桥的“钉子户”事件得到圆满解决,这座连接北大桥和桃源大桥、横跨星光大道的立交桥将立即继续施工。城投公司的利俊奎说,这座桥原计划2007年12月建成通车,如今工程已经延迟了3个多月,而每天工人、机械空置造成的损失达两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