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讯 7月25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智军在上林县法院负责人的陪同下,带着案卷下访上林县巷贤镇兴塘村老信访户卢某。在人大代表、村党支部书记的现场监督下,经过翻档案、谈历史、讲法律等工作,卢某心服口服,表示不再上访。
在人大代表监督的接访会上,杨智军认真听取卢某多次上访的理由和诉求。现年76岁的卢某诉说,他1983年被法院判决有期徒刑8年,但自己从没有签领到判决书,之后,也不知道为何被法院判了反革命罪。因此,他只好多次上访,要求法院重新开庭审判。
听完卢某诉求后,杨智军拿出卢某当年的犯罪案卷,并翻开本月12日他到法院上访时的笔录说:“7月12日,你在朋友的陪同下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访时,自己在笔录纸上签名,并表示是一时糊涂忘记了当年已经签领到判决书。现在却又说你一直没有签领,这么新近发生的事情,你都给忘记了,更何况20多年前的犯罪事实你能不忘记吗?”
接着,杨智军又翻开案卷说,当年,卢某以家信为掩盖,用“鱼肉水”给台湾情报局写情报信,然后邮寄到该情报局,最后被国家安全机关发现并抓捕归案。从1977年至1985年,卢某共获得台湾情报局5000元港币。
说到这,卢某开始点头承认,说自己的确收到“香港”寄来的汇款单共22次,最少时金额为20多元港币,最多时金额为40多元港币。见卢某的记忆被唤醒,杨智军说:“要尊重历史、尊重事实,要敢于为自己所作所为承担责任。”
看到下访组翻旧案、摆事实、讲真话,卢某连连点头,保证再不听别有用心的人煽动,要远离上访的苦路子并在笔录纸上签名、按指印。
(蓝海鹰)